慨:“今天就这样过去了。”
迪克知道她向来睡得早,八点开始进入梦乡——因为他八点出门“夜班”。第二天四点起床准备早餐,做完后正好碰到他回来。
便例行嘱咐:“哥谭很乱,我不在家的时候,你要锁好门窗,不管是谁,让你开门你绝对不要开。起夜最好不要打灯,家里的有棱角的东西全部被我用皮纸包上了,你摸黑时不怕撞到。”
米斯蒂也例行给要出门的迪克手腕系红丝带子:“你说的我有记住,我系的红丝带子,你不要弄丢,红色是我的幸运色,它能保佑你。”
迪克笑着点头,控制不住地心虚。红色太显眼,又不符合夜翼的紧身衣颜色,他每次都是脱下来藏好,才去当义警的。
“祝好运。”米斯蒂说。
等迪克出门后,米斯蒂打开手机,假装随意浏览新闻,实则是总结布鲁斯最近的行程规矩,好去偶遇。
要制造非常唯美浪漫的偶遇,日后方便合理地跟约翰说,她爱上布鲁斯·韦恩了啊!
等到附近没有一丝灯光的时候,米斯蒂放好手机,准备睡觉。
刚进入浅眠阶段,住的公寓不远处传来巨大声响,被惊醒的米斯蒂默默翻个身,当没听到。
在哥谭,这是保证安全的处理方式。
然而,好奇心,哪怕是温婉人|妻也是会有的。
米斯蒂打开系统摄像头,拉近焦点。
一条鱼尾巴。一条位于人腰部以下的,漂亮的鱼尾巴。
米斯蒂腾地坐直。
人、人鱼?!
再拉近镜头,确实是人鱼没错,尾巴是黑色的,半死不活地偶尔弹动。脸模糊不清,被海藻般的长发盖住。
人鱼啊……
米斯蒂的童年就是在各种书籍中度过的,别人看书看情节,她看书是去分析里面角色的心理和情绪,阅读理解都是论箱记的。别人说她活得没意思,她可觉得挖掘人物的内心太有意思了,毕竟总不好去挖真实的人吧。不仅侵犯隐私,还让她的生活过得一点意思也没有。
《海的女儿》是她童年研究过的一员。童年飞逝,遗留下来的感觉尚存。她对美人鱼那样的物种挺有好感的。
米斯蒂翻出衣橱里的金属棒球棒,和米歇尔用的那款自然不同,颠颠重量,用摄像头往房外转一圈,确定没有别的人,别的危险,然后出门。
或许是因为离开水,人鱼特别蔫地趴在灰尘里,感觉到有人的到来,他勉强用他有力的双臂撑地,顽强地抬起头,用他钴蓝色的眼睛平淡地注视来人的方向,一双赤|裸的臂膀绷出健壮的肌肉。鱼尾巴软趴趴的,他没法离开原地,被迫等对方过来。
米斯蒂见到人鱼后,“嘶——”咬住腮帮子才没使自己失态。
漂亮,太漂亮了。
之前离得远,又黑,不太看得清楚。如今凑近观察,这条雄性人鱼的尾巴,是墨绿色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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