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的情况反倒是属于正常中的正常:“她刚醒,惠比寿给她的名字叫做铃弥了。”
大天狗的眉头很不悦地高高挑起。
“真难听。”
有本事你当着铃弥的面说啊。
大天狗斜了他一眼,源博雅以更嫌弃的表情回他。通过彼此之间的了解,在短短两眼的对视中,这两个家伙已经在无声中完成了彼此嫌弃,不得已表达友好,达成共识等一系列复杂的交流。大天狗飘了一瞬,低下头,小心翼翼地整理了一番自己的衣服,确保整整齐齐半个褶皱也没有,才小心翼翼地说:“那我就……进去了?”
源博雅:“……”
这妖怪谁啊?
总之绝不是他认识的大天狗!
“直接敲门不会失礼吗?”
你哪次不是直接掀了别人家的窗户飞进去的?
醒醒啊,你什么时候是在意过礼节的妖怪,向来不是我行我素,其他人怎么看待我我管他去死的那个类型吗?
源博雅怀疑自己眼花了,不然的话,他怎么可能从大天狗的脸上看到尴尬的神色。下一秒,那个惴惴不安的大天狗就消失了,他重新挂上了惯常的那种傲慢又漫不经心的表情:“我去了。”
大天狗敲了敲门——
开门的是铃弥,少女仿佛一只没有骨头的藤蔓,蜿蜒地伏在门上。她大概真的是被白晴明哄开心了,眉眼弯弯,还没看清来人是谁就已经笑得灿烂。大天狗一时失声,直到铃弥的招呼卡在了喉咙里:“谁——啊?”
哎呀,这个人她不认识诶。
除了刚认识的白晴明源博雅和惠比寿以外,她谁也不认识。或者说,铃弥怀疑自己应当认识很多人,然而,别人还记得她,可她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。铃弥狡猾地刺探了白晴明。可在话术这个领域,毫无因为,她给白晴明提鞋也不配,对方两三句话,就轻易地将铃弥的注意力带走了。
无论是作为“多年重逢的友人”,或是“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”,白晴明的分寸都把握的十分到位,既不会让人觉得麻烦或者太过自来熟,也不至于气氛冷淡尴尬。对比起来,这位刚刚敲门的年轻人,就和白晴明近乎两个极端了。
他傻了。
哦,不能这样没礼貌的评头论足。
铃弥试图找一点更贴切的形容:
比如说,他仿佛被一个从五千米上掉下来的棒槌砸中了脑壳。
大天狗失神了好一会儿,才不知道是欢喜,还是狼狈地往后倒退了一步。他下意识地去摸斜扣在染黑的头发上的天狗面具,但遮住脸的动作做了一半,又猛然停下。铃弥好奇地打量他,仅仅只是被那双干净又明亮的眼瞳打量,大天狗就有一种被突如其来的强光照射的狼狈不堪之感。
“那个,你有事吗?”铃弥试探着问。
“不,没……不,不是……”大天狗舌头打结般地说,很快,他就自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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