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如何使用弓箭,这让爱德华颇为不满。
在收到哈伦哥斯堡飞来的乌鸦后,爱德华就立即整顿他的第三旗营,军备器械和物质辎重队都在两天内筹备完成。此刻他已率领千名骑士跟随南征大军通过罗彻斯特大桥,进入了罗多克公国境内。
爱德华离去之后,负责训练艾瑞斯的重担自然落到了巨人克星的头上。但托蒙德却没有向爱德华骑士那样教导艾瑞斯学习剑技和骑术,而是教他如何学习打猎、设置陷阱、搜寻猎物、弓箭等技能。
“野猪可不是一般的猎物,它们机灵凶猛,奔跑快速,警惕性也很强,”托蒙德粗声提醒他。“一旦遇到危险,它们的鬃毛会倒竖起来,并且会用獠牙攻击它的敌人。”
“那我们在它们发动攻击之前射死它们不就行了!”艾瑞斯的想法很简单。而他的箭法练习的也不错,每次射击标靶的时候,都能准确的射中标靶。
“它们大多是集群活动,4―10头一群是较为常见的,”巨人克星故意强调道。“要是碰上大的集群,20―30头一群那就是最危险、最可怕的。”
艾瑞斯不为所动,并且信誓旦旦地说:“一群猪而已,没什么好怕的。”
“一群野猪,一群长着獠牙的野猪,”维吉亚人反复地刻意补充道。“一群长着獠牙并且十分凶猛的野猪。”
“那还是一群猪。”艾瑞斯坚持。
“小子,待会你就会知道这群野猪的能耐了!”托蒙德尖锐的指出。“你最好现在就爬到树上去,到时候别怪我没提醒你。”
“我才不会被你的话给吓到,更不会害怕一群猪。”艾瑞斯理直气壮的反驳,并故意问道,“大胡子,你到底是带来我打猎的?还是带我来爬树的?”
“给我小声点!”托蒙德皱着眉头低声吼道。“别在这大声嚷嚷了。”
“谁让你激怒我的!”艾瑞斯再次反驳。
野猪是一种普通的,但又使人捉摸不透的动物,白天通常不出来走动。一般早晨和黄昏时分活动觅食,中午时分进入密林中躲避阳光,大多数野猪集群活动。野猪喜欢在泥水中洗浴。
野猪不只机灵,还很聪明,有的野猪唯恐被天敌发现,常常聚集在一起的地方是河边、湖边和池塘边,在河川中的沙洲睡觉,这样遇到危险时就立即渡河而去,不会留下任何气味,可以确保安全。
艾瑞斯与托蒙德穿过茂密的树林,果然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了一群野猪。只是这个群体的数量过于庞大,足有五十多头野猪聚集在一起,这些野猪也没闲着,而是在为了争斗配偶权互相的搏斗着。
另有一些野猪在树桩、岩石和坚硬的河岸上,摩擦它的身体两侧,这样它们就把皮肤磨成了坚硬的保护层,可以避免在发情期的搏斗中受到重伤。同时野猪还会在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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