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09章 吟诗的艺术_重生民国当文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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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民国八年,正月十七,上海,公共租界,大马路,仙世百货

  叶林信手拈来魔改一诗,嵌入了崇德、费森和丽思的字样,若论质量比之前给阮玲玉写的《芳龄曲径玉玲珑》颇有不如,

  但七言律诗吟起来朗朗上口,却让爱丽丝和阮玲玉这俩丫头听得如梦如幻如痴如醉,好半天,俩小丫头才红着脸回过神来,

  “阿林,你吟诗的声音真是太好听了,可是,我的中国名字到底是哪个呢?”

  爱丽丝雪白的脸上红霞飞起,小声的问道,

  以她的认知,起码听出了霜指自己的白人肤色,红自然是自己唇红齿白,能生丽思万里外,指的自然是老爹美国万里迢迢来上海成家立业生了自己。

  但是,一花一夜锦绣同又是什么寓意呢?人家还小嘛!人家才十二岁嘛!人家还能长的嘛!

  爱丽丝想到这里脸都红成了澳洲煮熟的大虾。

  “爱丽丝,你英文本名是alicefessenden,中国人取名要随父姓,你爸爸的中国名字多半用的就是费森登,所以呢,我给你取中文名费丽思。”

  叶林话音未落,爱丽丝已经叫出了声,“咦,我爸爸的中文名字就叫费森登耶!阿林你真是无所不知!”

  “我说你拉倒吧爱丽丝,上海租界的外国人哪个不是用外文的谐音取的中文名字吗!另外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夸张的夸他好不好!明明是我先认识他的!”

  阮玲玉撅起嘴,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情,心里却嘀咕着,小白脸显然对自己更好一点,“芳龄曲径玉玲珑”无论如何也比这首什么“赠爱丽丝求名桃花诗”强一百倍!

  对!就是强一百倍!

  其实阮玲玉不知道,字数越少的律诗越难写,所以七言叫律诗,五言就叫绝句了,

  叶林这首魔改的七言律诗,原作本来就只算中等,给他一改,水平提高有限,其实也就中等偏上的水准,

  当然,叶文濠仗着颜值气质加成,用韵白的洛阳标准音这么一念,这首七言律诗的逼格还是有模有样很能蛊惑人心,尤其是爱丽丝这种涉世未深以貌取人的小姑凉。

  “阿玉,我不跟你抢阿林,他是我们共同的好朋友,你看你的名字是阿林取的,我的名字以后就叫费丽思了哦,

  既然我的名字也是阿林起的,我们两个都是他的好朋友,阿林你说对吧?”

  费丽思对自己的新名字很满意,看对面的小白脸帅哥就更加满意,虽然英语或者法语算她的母语,但因为出生在上海长大在上海,所以国语才是她的本土母语,

  小姑娘这一番话,正经是用的民国普通话也就是北京音国语说的,因为母亲是法国人的关系,而法国人也好德国人也好,从来都不屑于学英语说英语。

  “对!好朋友要团结一致,不能总是互相针对,少年时代的友谊,是最珍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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