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报了夜校,这段时间一直都在努力学习。”
卡洛斯说话的时候虽然面无表情,但夏华总觉得这个中年人有些心灰意冷。
噢…
不只他自己。
一讲起学习,其它三个人也变得蔫了吧唧的。
他们双眼黯淡无光,一副被玩坏掉的样子。
夏华心道:看来是进度堪忧了。
于是就不再多问了。
变强的路就放在这里,无论你是勤奋还是懒惰,它都不会改变。
有这样的好事如果都不去争取,那就活该做三句台词送死的跑龙套。
好在四位刺客都属于强者。
有天赋、有脑子还有恒心。
想要弄懂什么是劲,什么是精气神,什么叫行脉走穴只是时间问题。
正在这时候,门外传来了敲门声。
“威克先生,威克先生在吗?”
几人对视了一眼,夏华很自觉的过去开门,毕竟他现在扮演的角色就是个小萌新。
他不跑腿谁跑腿。
开了门,门外站着个三十多岁,带着眼镜,西装革履、衣冠楚楚的男人。
“这里是约翰·威克家,你是?”
见到出来的是夏华,这个男人眼前一亮。
他热情的一把想要抓住夏华的手,就算被躲过了也不尴尬。
男人名为詹姆斯·韦斯利,威尔逊·菲斯克的助理兼最信任的手下,聪明睿智,精于算计,对菲斯克十分忠诚,是菲斯克唯一的朋友。
他是行走在暴力世界里的斯文人,何时何地都有着一副平静的表情。
无时无刻不跟随在菲斯克后面,打点一切棘手的问题。
“詹姆斯·韦斯利。我是菲斯克先生的行政助理,您应该就是最近名称鹊起的埃尔文先生吧?”
詹姆斯说话的时候推了推眼镜,显然这是他的习惯动作。
“你好,你好。”
作为金并手底下文职的头牌,夏华自然知道詹姆斯·韦斯利这号人物。
但作为一只小萌新,该装还是要装的。
见夏华不认识自己,詹姆斯也没有在意。
“见到您正好,我这里有两份请帖,是菲斯克先生特地让我给您和威克先生送来的。”
他说着,从西装内侧掏出两张小巧的黑色请帖。
夏华伸手接过。
看到请帖的正面用银笔写了一段优美的花体英文。
“亲爱的埃尔文先生,我很荣幸能邀请您参加我的慈善晚会。请带上您的舞伴,我已略备薄酒,恭请光临。”
落款是威尔逊·菲斯克。
最后写上了赴约时间和地址。
看行文应该是由一人书写,大概率是本人落的笔。
啧啧…
没想到手指和萝卜一样粗的金并能写这么一手漂亮的花体。
夏华心里堪堪称奇。
表面上却不为所动。
“既然请帖已经送到了,那就请容许我先行告辞。”
詹姆斯不愧是帮金并处理上下杂事的大管家,礼数周全,也不粘人,点到为止。
他在送上了请帖后,微笑着便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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