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想赶回香港。那儿,同样有件事需要他去面对。
如果在以前,他也许会很头疼,甚至不敢面对。但是,现在,他有勇气去接受她们的质问和选择。这也许是那末出生地孩子送给父亲的无形礼物。
末曾相见。血肉相连!
林枫走回走廊时,只见到那几个站在外面保护洪素素的保镖,却不及水妖和北王。
林枫向那个领他们上来的黑衣男人走过去。笑着问道:“请问,看到我的同伴吗?”
林枫这么客气的问话。倒是让黑衣男人受爱若惊。本来他们对林枫是怀敌意的。板着的一张黑脸竟然挤出一丝笑容,说道:“他和北王在院子里比试。”
“哦。院子在哪儿?”林枫来了兴趣。水妖的身手他很清楚,北王的身手他却不清楚。如果有机会能窥探一下地话,心里有个底,以后要是碰上也多了几份胜算。
“下了楼向后堂穿过就行了。不过北王和你那位朋友都是从楼下直接跳到院子的。”黑衣男人指了指北王和水妖跳出去的窗
。
“谢谢。”林枫向黑衣男人点点头,走到窗户外看了看,手按着窗台轻轻一跃,人便落下了。却不见水妖和北王地影子。
奇怪,人跑哪儿去了?他们不会是故意把自己引到这儿,想将自己包围吧?那个小娘们的眼神里布满了杀意,看来她是对自己恨之入骨啊。从这件事中林枫同学也算是得到个宝贵地经验,以后,一定做事前一定要用小雨伞。
林枫警惕地打量着四周,这个院子并不大,一目了然地可以看到头,四周盖着几间一层小楼,在茶楼后面,可能是茶楼老板和茶楼工作人员的休息生活之地。
院子有个后门,却是关着的。林枫过去打开门,一股清秀之气便迎面扑来。开门竟然就是一处池塘,而池塘里荷花开的正艳。接天莲叶无穷碧,映日荷花别样红。这种处于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小及国内一些大城市来的繁华热闹,但是也山青水秀,安逸平静。,便能看到一池的荷花?林枫突然间就喜欢了这间茶楼。如果可以的话,他倒是想把这件茶楼给买下来。赚不赚钱不重要,一方面可以当做一个据点,狡兔三窟,能在凤凰城的周边多布几个点是必须的。另外,林枫确实是喜欢上了这间茶楼和周围的风景。
以后自己不要像现在这般这么劳累的时候,就可以带着自己的女人到这边来小住。这座些民族元素。两座城市都是享受生活的好地方。
老远的,林枫就看到两条人影在池塘边的草地上腾挪跳跃,两人以硬碰硬,以命搏命,而且两人都是那种话不多的人,即使在打架的时候,也不见发出什么助威的声音。两人的表演像是一场无声的电影,这电影却精彩之极。
当水妖的脚踢中北王的胸脯,而北王的拳头也打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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