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6章 第四十六章_屠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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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束最高效,配饰这种东西不止多余,甚至可能会成为妨害。前无认可时又卿的说法,却不打算接受这个建议。他本是最飒沓无羁之人,伴身也不过手中渡劫,腕上佛珠,现今他以向死心行修罗事,生死都可不论,才不在意这东西能对他有什么妨害。手串伴他长久,他向来珍重,只因那是从他生命尚且青葱稚嫩时种下的牵绊,生在杂念和正念之外的地方,刀剑斩不尽、经卷修不到,不为光阴所动。时又卿看着手中部分珠子已经焦黑的手串,答应前无在他的擒拿术超过自己之后便归还。

  “……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和切磋,我本想约战一次,拿回手串,谁知时又卿被挑灯社临时调去执行其他任务,离开得匆忙,手串也就没还我。”

  程翊笑道,“原来如此。百家功夫各有所长,你有各路高手加持,必然更精进一层。”

  前无摆摆手,“能成就旁人不能成就的高度,自然也有旁人没有的怪癖,那些高手没一个好相与的。就说这个时又卿,多次向我打听这手串的来历,总觉得像是不愿还我。这女人,古怪得很。”

  “这样啊。”程翊点了点头,慢慢地坐直了身体,端起手边的水喝了一口,脑子里迅速理出一些认知:他送前无的手串在一个叫时又卿的女人手里,他们都与挑灯社渊源深厚,他们都是杀手组织中的翘楚,他们曾在锁岚山流云翠微中近身切磋,他们之间有途径互通信息且一直保持着这种沟通,所有这些想法一瞬间在脑海中炸开又熄灭,而实际上,程翊只是淡淡说了句:“那手串也不算贵重的东西……”前无摇摇头,“万物皆尘土,何来贵重。不过她帮我,我还她,天经地义,要赖我东西,怕是想多了。”

  一串在火中烧损的佛珠能有什么特别,时又卿当然不是想赖这件东西。程翊这么想着,目光扫过前无。山中寂静,桌子上的马灯发出柔软的光,光影将前无镶嵌起来,以挺拔的鼻梁为界,右脸隐没在黑暗里,左脸轮廓清晰而利落,花生皮的碎屑自他手中散落在那稍显单薄的白色衬衣上。他仍是习惯的右脚搭左膝的姿势,忽略手上诡异的烫伤纹路,简直如从前一般无二。不同于任何世人所知的或光风霁月、或目下无尘的人物,他是影子,是风,是索命的厉鬼,是看不清、抓不住的一切,没有人逃得开,他淹没于火海,又忽然出现在你眼前,将暗夜与鲜血都敛进眼底,送一颗甜涩的果实至你的嘴边,言笑晏晏。程翊坚信,这样一个人,不可能只有自己被迷惑。

  前无见程翊没再说话,拍拍身上的花生皮,说道:“要下雨了。”

  程翊望了帐篷外面,星河天悬,“你怎么知道?”

  前无回答:“身上开始疼。”

  饶是程翊早有心理准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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