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定的嫌疑人,知道其姓名和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,而且甲与案件a之间,是假设关系,就是说,甲不一定是a案的凶手,只是一种假设。
而这个乙,则是一个没有任何信息,不知其姓名的未知人,乙与案件b,则是肯定的关系,就是说,乙就是b案的凶手。
当这些假设条件全都准备好后,就可以继续下一步。
首先要做的,就是分析a案与b案。
如果a案和b案存在某种特殊的关联,比如作案手法相同,作案动机相同,亦或者是凶手的某些体型特征相同。
这样一来,就可以继续假设,甲乙是同一个人。
因为这一切都是假设,还需要进行最后一步验证。
那就是分析甲的信息,如果甲的一些信息,出现在乙接下来的计划步骤上,那就可以认定,这个b案未知的真凶,就是这个真实存在的嫌疑人甲。
而甲与a案之间的假设关系,也就可以消除,真凶由此浮出水面。
这个之前是假设犯罪嫌疑人的甲,就是a和b两个案件的真正凶手。
这些推理方宇暂时只能在他自己心中进行。
因为说出来太过绕口,再解释起来又会耽误时间,所以方宇决定等到他把整个案件理顺后,再与众人详细明说。
有了这些假设后,并且方宇刚才已经把孙广民一案分析推理清楚。
接下来他要做的,就是继续再分析一遍刘父被绑架谋杀案。
现在方宇只需要在这一起案件中,找到非常具有说服力,能够证明这个刘父被害案与孙广民抢劫案有关的信息,他的这个假设理论就完成了大半。
然后只需稍作验证,一切便可真相大白。
(再问大家一个问题,如果太注重推理,以后有些东西可能太过绕口和烧脑,读起来比较费劲,如果各位读者大大不...(记住本站网址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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